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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仔頭藝術村的期末展,禁止攝影 2005年11月6日,我在縣文化局的公布欄中具名反應藝術村的期末展問題,同時也Email告知承辦的田野工場,蔣耀賢先生熱心的回應他的看法,因為我在事先已告知會將此過程公布於網站,我秉著我們自己來創歷史,自己來寫鄉史的精神,這種「自創自寫」來為藝術文化工作下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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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留言的全文,2005/11/6 上午 01:29:00 首先我要感謝承辦單位田野工場的人員提供給我們師生的一切活動參與,我和北部藝術工作者同樣對蔣耀賢長期於藝術村所作的努力十分肯定,如果不是他,我可能至今和許多橋頭人一樣,無法認同藝術村。 橋仔頭藝術村的期末展,比照名家作品「禁止攝影」,不分享,也離開在地展出,作風愈來愈像與地緣脫離關係的美術館,更沒有美術館的出版、解說員配套。沒有影像,我們為藝術教育所書寫的內容無效,也無法透過網頁來傳播。此次在文化局展出的期末作品風格大轉,已沒有過去與民眾的互動性、也不親近。 藝術教師,能帶領學童配合藝術活動,間接提供家人藝術村的資訊,可惜的是,藝術家是作品的上游提供者,公私部門的經營團隊是推手,而中游中介者(藝術教師)一向缺席,下游的學習者廖廖無幾。 橋頭在地傳統的藝術家多數表示並不欣賞外來駐村的當代風格,但身為藝術教師負有教育責任,會嘗試去理解當代藝術,但主持計畫的公部門不願意當藝術家和教師的牽線者,大多數藝術教師不得其門而入,因此興趣缺缺。 我大膽假設關心橋仔頭藝術村的「在地教師」,同時進行攝影、書寫和網頁發布的工作、進行當代藝術教育的教師僅剩我一人,那麼,文化局去年開始禁止他人參與任何藝術村會議,加上今年作品的禁止攝影令,剛好正式終結了唯一主動涉略藝術村教育的教師活動。 如果在地藝術村都無法提供藝術教育的便利性,我們會轉往高美館或其他縣市藝術村,尋求新的藝術資源。 文化局於 2005/11/8 下午 05:06:00 回覆 陳先生您好: 1. 感謝您的各項建議,本期藝術村藝術家作品展示,因?展品屬性,有的作品小而精緻無法於糖廠藝術村展出,故移至本府文化局展覽,但是藝術家也在藝術村現場展出部分作品歡迎你前往參觀。 2. 有關作品拍照問題,藝術品因牽涉著作智慧作財產權,且為尊重展出藝術家的精心創作與意願,所以展出作品是不便攝影的,當然,為了教育推廣,文化局印製的精美摺頁,歡迎索取。 |